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第一条规定,系(院)、部主管和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教学督导员、教研室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教师(理论、实践)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每次听课时间应不少于一学时。
相关办理流程:
1. 任课教师到“开课部门教务员”领取“听课记录表”;
2. 按照《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第三条规定填写“听课记录表”;
3. 听课教师应妥善保管好《听课记录表》。
说明:
1. 听课记录表有理论听课记录表、实践听课记录表和体育听课记录表;
2. 凡是学院开出的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实验实训课、实习)均可纳入听课范围。
3. 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教研室要利用教研活动时间,组织教师进行讨论和交流,以实现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