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日下午4点,原告诚信商场诉被告通达食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我院模拟法庭正式开放审理。物流管理141班4胡涛、金威、鲍位担任审判员审理本案,浦俊刚担任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法定代表人高雪影、原告代理律师杨可可、被告法定代表人汪道良、被告代理律师,参加庭审;其他同学旁听案件的审理。
原告认为被告交付的第一批3500箱果脯湿度太大,影响销售,现大量囤积仓库,第二批1500箱果脯延期交付,全部霉变毁损,给原告造成损失40万元,现在依法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被告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原告损失是由于第一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导致迟延到达,被告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首先原告宣读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与被告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随后原被告双方进行法庭辩论;最后原被告进行最后陈述。在法庭主持调解时,由于原告不愿意调解,审判庭当庭宣读判决结果,并告之当事人上诉权利。
参加庭审的同学精心准备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材料等,查阅法律法规、演练程序规则、探究庭审技能,亲自体验民事诉讼过程和规则。模拟庭审活动,增强了学生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培养了学生守法精神。(经济管理系 陈克军)